2022年乌鲁木齐市纪检监察工作系列综述(四)
来源: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02-02 12: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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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87项措施精准发力、靶向纠治,针对全市各级各部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情况开展精准监督,着力推动解决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市纪委监委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主线,深化巩固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工作,出台政商交往20项正负面清单、企业商务活动10条正面清单,明确政商交往规范,划定“安全区”和“禁止区”,推动形成政商之间“亲不逾矩、清不远疏”的良好关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围绕相关职能部门权力事项、服务事项、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点,制定各类监督清单,做到“一部门一清单”“一单位一清单”“一社区一清单”“一村一清单”,推动党员干部依“单”用权、企业群众看“单”办事、纪检干部照“单”监督。
市纪委监委紧扣市委工作部署,实施“纪企直通”专项行动、“正负清单”晾晒行动等“十大监督专项行动”,作为深化巩固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工作的有效载体和手段延伸,对营商环境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调研监督检查4轮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20条。用好“12388”信访举报热线、“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监督平台,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主动公布和宣传受理举报投诉的电话,实行首问责任制,认真做好商企投诉举报的接待、受理和咨询,确保投诉“有门”。
市纪委监委围绕重点整治内容,制作并在“乌鲁木齐纪检监察”“乌鲁木齐市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优化营商环境网上测评调查问卷”二维码小程序,对26家涉企、涉商业务部门单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网上测评活动,全市共有83599名企业职工、干部群众参与测评,推动以企业、群众满意作为落实措施的标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薄弱环节找准工作发力点和突破口,坚持边调研、边反馈、边整改,分类建立问题台账。根据落实优化营商环境87项措施,定期向市级牵头领导进行反馈,并函送牵头单位和问题部门,督促牵头单位、问题部门限期整改,对落实优化营商环境87项措施不力问题进行问责,推动首府营商环境进一步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