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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主任张亚平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问题

 

来源: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9-24 11:40:00 分享 阅读: 字号:

        2020年12月30日,张亚平出于参考目的,安排单位工作人员到区委办公室借阅新党办发〔2020〕28号秘密级文件后,未按照要求妥善保管且未及时归还该文件,导致该秘密级文件丢失。2021年4月20日,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要求,市委办公室组织开展密级文件集中清退工作,该文件遗失无法清退存在失泄密风险,给我区保密工作开展造成负面影响,张亚平对上述问题负直接责任。2021年1月,张亚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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