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北站东路片区丰田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伊力哈木·艾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受贿犯罪、贪污犯罪的问题
(1)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2012年至2017年,伊力哈木·艾提在担任丰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其全面负责村集体事务等方面的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吴某、董某、张某、白某所送现金共计34万元。(2)涉嫌受贿犯罪。2014年10月至2015年6月,伊力哈木·艾提在担任丰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其协助政府查处违章建筑的职务便利,为丰田村村民郁某某在协调违规加盖厂房方面提供帮助,先后三次收受郁某某所送现金共计43万元。(3)涉嫌贪污犯罪。2017年至2019年,伊力哈木·艾提在担任丰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其协助政府征收房屋过程中确认房屋所有权等方面的职务便利,为非法多获取国家征收补偿款,违规将其本人所有两套房产中的一套(北站一路南二巷142号)确认为其姐姐阿某(已过世)所有,并向政府征收部门开具虚假宅基地证明。在2019年征收过程中其以外甥女帕某某(系阿某女儿,非丰田村村民)名义按照“一户一宅”标准征收,伊力哈木·艾提得到国家征收补偿款502.44万余元。经计算,伊力哈木·艾提骗取的国家征收补偿款为142.7万余元。2021年9月,伊力哈木·艾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