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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山区委员会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7-03-23 12:01:00 分享 阅读: 字号: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至4月,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指导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区进行了巡视巡察。7月22日,巡视巡察组向天山区委反馈了巡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针对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能力不强的问题。各管委会、社区党组织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干部讲党课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党员干部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再学习、再动员,确保抓好贯彻落实。深化“群众满意好班子”创建活动,实行综合目标、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多考合一”,综合运用任前审计、离任审计、平时督查等办法开展经常性考核,强化考评结果运用。严肃倒查追究落实维稳措施不力的相关单位和34名责任人员,进行全区通报批评。

2.针对部分基层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区委责令区教育局迅速研究整改,教育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与局党政班子成员、各校园、局属各单位签订责任书,压实责任;局党委书记、各学校书记校长带头讲党课,组织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党纪党规、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参与廉政知识测试和纪律微考堂活动;完善了财务、公务用车、请销假等8项管理制度。坚持抓早抓小,教育局党委书记与局班子成员、局党委书记与学校校长,局班子成员与局机关各科室、学校书记校长与校级干部开展谈心谈话300余次。

3.针对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制定实施《基层党组织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基层党建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资料汇编》,规范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年度基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三会一课”主要内容及流程等11个方面工作。制定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督查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挂牌督办、责令整改、约谈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等方式,强化规范化建设实效。

4.针对党建工作基础薄弱,软弱涣散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把整顿工作列入党建目标管理,作为“群众满意好班子”评选,干部评先选优、考察考核、提拔任用的重要内容,实行同考同评和挂牌督办。建立主管领导担责、“四对一”包点帮扶、整顿工作例会、报告、督查制度,以现场办公、协同联动等形式强力推进。先后充实调整软弱涣散社区书记4名、主任5名,“两委”班子成员45名。“访惠聚”工作组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和自身优势,配合片区党工委指导整顿工作,共召开座谈会、宣传会192场次,协调投入各类民生帮扶资金210余万元。

5.针对基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存在执纪不严的问题。制定实施《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印发《领导班子成员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区委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四个亲自”,召开区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议题17个,通过《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和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办法(试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责述廉和接受评议办法(试行)》等文件。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区委与科级以上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班子成员坚持做到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带头讲党课、讲廉政20余次。支持纪委“三转”,对纪委办案不护短、不说情,做坚强后盾。截至2016年10月份,区纪委共受理信访举报41件,初核了结32件,立案9件9人。

6.针对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的问题。完成区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规范基层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兼职工作,健全基层纪检工作例会、工作约谈、述责述廉、检查考核等工作机制。实行区纪委机关科室包联基层纪工委、纪检组工作机制,机关干部每周下沉到包联单位工作1天,指导基层工作,截至10月份,累计包联300余天次。调整充实纪检干部队伍,2016年7月新配备2名纪检组长,近期与上级纪检和组织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拟建议增加领导职数,对个别机关由党政主要领导兼任的纪检组长进行分设。

二、执行六项纪律方面

7.针对个别基层党组织对违反政治纪律的干部处理不严的问题。深入开展学习贯彻陈全国书记在自治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条例》《准则》《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等党内法规活动,树牢“四种意识”。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对全区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落实维稳措施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检查,截止目前,下发督查通报310期,整改各类问题3700余件次,对68名工作落实不力、不敢担当、不能尽责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免职、调整。

8.针对个别单位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党委(党组)工作的意见》《管委会(街道)、区政府党组会议制度》等,督促全区各部门单位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落实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和“末位表态”制度。

9.针对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到位的问题。坚持“三个不吃亏”用人导向和“四强”“三力”干部标准,把能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在关键时刻敢于发声亮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作为推荐选拔使用干部的前提条件。严格执行干部考察程序,严把“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五道关。对提拔任用的干部进行“一报告两评议”,认真落实“两报告两审核”制度。

10.针对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在隐瞒不报现象的问题。强化教育,引导全区各级领导干部树牢纪律和规矩意识。扎实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工作,对拟提拔为副科级以上干部提名人选,按10%的比例随机抽查,核实报告信息。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的领导干部,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11.针对干部培养交流力度不够,空岗现象较严重的问题。制定全区干部培训工作规划,完善周例会、月研讨、季观摩、半年集中轮训制度,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制定《社区(村)书记主任后备人选队伍建设工作方案》,按照1:3的比例建立了社区(村)书记主任后备人选管理库。

12.针对违纪违法现象屡禁不止的问题。严格落实公务卡结算、党员领导干部外出审批报备以及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审核、审计制度。结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规定,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成立工程建设、财政资金使用、组织人事、物资采购管理等职能审核组,分别负责职责范围内廉政风险排查和审核工作,梳理权力清单1700余项,明确办事流程,制定防控措施。全面实行党务、政务、社区(村)事务和财务公开,压缩违纪违法行为的生存空间。

13.针对部分单位财务管理不够规范、漏洞较大,发现问题不处理的问题。区审计局组织审计组主审人员对2013年-2015年22份审计报告中发现的虚假发票报账、“大头小尾”发票报账、违规获得收益等问题,逐条检查回访整改情况。被审计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已全部补税重开正规发票;违规获得收益的被审计单位已将其理财(存款)利息收入及分配使用情况报区财政局国资办。

14.针对个别单位存在“吃空饷”现象。制定《管委会、街道财政资金抽查巡查工作制度》,对19个片区管委会(街道办)、195个社区资金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组织、纪检、政法、人事、审计等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每季度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治理情况进行督查,严查顶风违纪行为。严把财务人员选配关,对区属128家预算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了严守财经纪律教育培训。落实人事管理流程、编制计划、日常考核等制度,建立健全防治“吃空饷”工作长效机制。

15.针对社区经费使用监管不力,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制定《社区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社区经费管理使用实施细则》,指定2名社区干部兼任记账员和报账员,明确社区经费的支出范围、额度、程序、审批、公示监管等环节要求。由组织、财政、民政、审计等部门联合制定督查计划,每季度对社区工作经费规范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年底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截至目前共督查了68个社区,发现整改各类问题43件次。

16.针对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招标程序的问题。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加强对操作程序的监管,做到“五公开,五到位”。制定出台《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招标工作流程》,扎紧用制度管钱管事管人的笼子。截止2016年8月底,货物及服务类集中采购80次,采购预算金额7803.95万元,采购金额6945.66万元,节约资金858.29万元,节约率为11%。

17.针对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的问题。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纪律教育年”活动,加强宗旨教育、纪律教育和惠民政策教育,促使干部掌握和知晓纪律底线、政策底线,把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制定实施《关于深入开展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的方案》,加强对专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和领取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采取自查、抽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强化监管,停发了135户201名低保救助对象,实现精准救助、精准扶贫。

18.针对个别干部存在乱作为现象。认真开展作风建设“三项治理”,严肃查处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不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决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办事不公、强占强拆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了团结路片区管委会某社区书记(主任)违反群众纪律,违规收取流动人口居住证办理费用问题,依纪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健全完善基层民主决策和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和工作流程,堵塞制度漏洞。

19.针对存在不作为、懒政现象的问题。制定《天山区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考勤制度、请假制度及工作会议、学习纪律的通知(试行)》,印制统一的考勤、外出登记簿,对工作人员上下班及在岗情况进行严格监管。制定实施《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干部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开展常态化督查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截止目前,共开展作风督查128次,专项督查9次,发现纠正各类问题32个,对50名违反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

20.针对个别干部存在生活奢靡的现象。通过专题培训、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强化日常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部门党政“一把手”及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人员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持将干部仪容仪表、着装规范作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日常教育监督。严肃生活纪律,加大对党员干部8小时外的违纪行为的监督力度。

21.针对个别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不够,群众意识不强的问题。区四套班子县级领导认真落实维稳“四联”工作制度,坚持定期听取分管部门主要领导汇报,理清思路、推进工作。大力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打通与辖区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22.针对个别干部表率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区委常委会率先垂范、靠前指挥,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讨论、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维护稳定、经济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方面

23.针对个别单位存在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深入开展《条例》《准则》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委十项规定的学习贯彻活动。严格按照部门编制预算,强化预算约束,至少每半年公布1次公务接待费用明细。整合区级特邀监察员、交警大队、税务等队伍力量,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的大型酒店、商超、旅游景点进行重点抽查,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信号。

24.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补助或福利的问题。坚持“宁可补发不能误发”的原则,第一时间取消不符合中央、自治区和市有关规定的津贴补贴。实行“备案制”和“负责制”相结合,从严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工作。纪检、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严查顶风违纪行为。

25.针对个别单位领导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的问题。深入学习宣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引导全区党员干部自觉追求高标准,远离违纪红线。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报销。紧盯中秋、国庆、古尔邦等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使奢靡之风无藏身之地。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91-2639358

邮政信箱: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环路166号区纪委730室

中共天山区委员会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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