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东区纪委监委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主要任务是:1.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重大问题;2.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2.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4.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5.提出对党员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才能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二)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支委会,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1.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2.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法;3.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4.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工作;5.研究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问题;6.研究有关人事工作和推荐选拔干部;7.研究推荐干部参加出国学习深造或参加各类学历教育;8.研究其他有关工作。
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邀请中心非党员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党小组长列席参加。
(三)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季度)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2.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4.讨论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5.讨论评选优秀党员和对党员的处分等事项。
(四)党课。党课教育至少每半年安排一次,一般由支部书记或支委组织实施。围绕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以及如何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等主要内容开展教育,也可结合参加局统一组织的党课讲座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