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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届自治区党委第六轮巡视20个单位整改进展情况(四)

 

来源:“新疆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19-09-06 18:44:15 分享 阅读: 字号: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九届自治区党委第六轮10个巡视组对自治区发改委等16个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党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对新疆师范大学等4个单位党组织进行巡视“回头看”。3月下旬,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视意见。2019年7月初以来,被巡视单位党组织陆续报送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根据巡视公开有关要求,从今日起,分四期刊登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巡视整改进展情况。

 

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九届自治区党委第六轮巡视20个单位整改进展情况(四)

 

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

 

发挥国企作用

助力脱贫攻坚

 

 

 问题:学习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够深入

 

 整改:印发《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学习计划》,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先后8次集中组织机关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印发《2019年自治区国资委机关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表》,加强对监管企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指导,各直接监管企业党委召开党委会、中心组专题学习40余次,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

 

 问题:扶贫项目选择、资金投向不够精准

 

 整改:组成督导调研组分赴于田县5个“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和10个深度贫困村走访调研,对扶贫项目存在问题进行研判,督促“访惠聚”驻村工作队、贫困村第一书记对村夜市、养殖小区和饲料加工厂等存在的问题全面梳理,分析评估,对闲置资源逐一进行盘活,投资的门面房、小夜市已正常营业,饲料加工厂已整体出租。制定《自治区国资委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加强监督管理,持续跟踪问效。

 

 问题: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不明显

 

 整改:实施完成自治区国有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期调整,对12家监管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期调整进行审核,引导监管企业在南疆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旅游等产业。修改《关于国企国资参与促进南疆四地州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工作方案》,支持国企国资进入南疆农产品加工领域,推动监管企业在南疆投资项目落实落地。

 

自治区总工会党组

 

坚持问题导向

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问题:思想认识有偏差、聚焦脱贫攻坚不够

 

 整改: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党组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召开15次党组会议、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学原文读原著。举办脱贫攻坚政策培训9期,培训1000余人。把脱贫攻坚相关内容作为各级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班的“开班课程”,坚持每半月更换机关大屏脱贫攻坚应知应会内容,每季度开展一次脱贫攻坚理论测试,进一步提高知晓率。加大困难农民工帮扶力度,从“2019年送温暖经费”预算中,列支专门资金用于开展困难农民工“送温暖”活动。

 

 问题: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

 

 整改: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不定期研究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主动向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汇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动态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举办2期解困脱困培训班,切实摸清困难职工底数、掌握建档立卡档案实情。加大劳模选树表彰力度,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科教人员中劳模获得者达75%以上。

 

 问题: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成立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自治区总工会厅级领导干部脱贫攻坚任务分工》,层层传导脱贫攻坚压力、压实各级干部责任。举办全区工会脱贫攻坚专题培训班,对维护社会稳定和打好脱贫攻坚战“两手抓、两手硬”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到两个任务一起抓。六个专项行动组对基层工会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打好脱贫攻坚战方面进行督促指导,帮助基层工会理思路、想办法。对南疆四地州工会干部在岗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自治区团委党组

 

发挥团委作用激发脱贫内生动力

 

 

问题:学习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深入

 

整改:印发《自治区团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学习方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纳入全年学习计划,召开7次党组(扩大)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进行学习。以脱贫攻坚为主题,1月—5月在南疆四地州连续开展5期主题团日视频宣讲,覆盖团员青年近20万人次。坚持以考促学,先后3次对机关干部及团校主体培训班次各级团干部进行脱贫攻坚知识测试,增强各级团干部助力脱贫攻坚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大调研指导力度,班子成员带头到基层帮助指导脱贫攻坚工作10次,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任务落实。

 

 问题: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

 

 整改:成立共青团系统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调整党组成员分工,落实双组长制,将南疆四地州团委主要负责同志一并列入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召开6次党组会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党组成员分赴基层对脱贫攻坚一线开展调研指导10次。牵头召开自治区民政厅等7家单位参加的部门协作会议,制定《自治区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贫困地区计划(2019—2020年)》,切实发挥共青团在志愿者社工参与扶贫工作的牵头抓总作用,努力推动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贫困地区计划落实。

 

 问题:引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加强对共青团“十小工程”创业巴扎项目的监管,先后对46个项目点围绕项目营业情况、增收情况进行统计,建立台账,共建成商铺242家,正常营业224家。对团委下派“访惠聚”驻村工作队所在的玉龙喀什村打馕车间进行升级改造,现已解决23名群众就业,人均月收入达到2000元。加大团属单位对脱贫攻坚的资金支持,新疆青少年出版社捐赠270万元用于贫困地区助学项目资金。大力挖掘表彰宣传脱贫攻坚领域先进典型,在“新疆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中,20%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均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代表,同时利用新疆广播电视台等线上线下媒介进行广泛宣传。

 

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党组

 

加强宣传引领

助力脱贫攻坚

 

 

 问题:政治站位不够高、思想认识不到位

 

 整改:推动扶贫工作政策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召开1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进行专题学习,不断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制定《自治区妇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的实施方案》,召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题会2次,专家辅导讲座1场,受教人数达80人次,形成人人知晓、支持和参与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

 

 问题:宣传引领助力脱贫攻坚效果不明显

 

 整改:从激发贫困妇女内生动力、引导贫困妇女摒弃“等靠要”思想入手,开展政策引导、教育培训、示范带动,通过开展活动宣讲引领助力脱贫攻坚,截至目前,活动参与人数达100万人次。举办脱贫攻坚巾帼宣讲员培训班3期,培训人数达300人,发放宣传手册1200本。选树妇女脱贫、助贫典型,向自治区媒体推荐3名“巾帼建功标兵”、致富典型,推荐6家企业、合作社取得全国“巾帼脱贫示范基地”命名。利用“新疆女声”微信公众号展示女性素质提升系列视频,登载60余名女性奋斗故事和22个全国最美家庭故事,发布脱贫攻坚类信息37条。建立培训学员回访机制,对4期培训学员和农牧民夜校学员开展回访。

 

 问题:项目和资金监管缺失

 

 整改:对2016年以来的项目开展全面检查,完善项目库,严格项目审批、监管、绩效管理和跟踪问效制度;通过案例通报、问题剖析、建章立制,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赴南疆四地州对“南疆纺织服装星火工程项目”“巾帼手工制品拓展项目”进行督导检查,经过地(州、市)妇联组织的进一步核查,对涉及的298万元项目闲置资金全部上缴国库。对“爱心一元捐”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估,开展全区重点抽查,形成项目执行专题报告;完善公益项目管理中心资金年审制度,开展专项调查小组实地核实,及时整改,明确资金去向。
 

 

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

 

强化思想武装

推动全面整改

 

 

 
 问题: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刻

 

 整改:印发《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推动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行社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组织中心组学习20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制定金融精准扶贫领导小组2019年度学习计划,开展学习19次。近期,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再次进行深入学习,全力做好脱贫攻坚专项巡视问题整改。

 

 问题:对脱贫攻坚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2019年以来,召开11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将脱贫攻坚工作与部门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对基层社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实地督导检查39次。组织召开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别在莎车县联社、和田县联社召开“南疆深度贫困县市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暨落实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推进会”,要求对中央巡视组、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一并整改、销号。印发《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建立金融扶贫工作调度会制度的通知》,建立对金融扶贫工作暨贯彻落实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实施月调度会制度,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问题:履行监督责任有缺位现象

 

 整改:2019年以来,社纪委安排部署、组织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脱贫攻坚问题整改等各类监督检查5次。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党委(党组)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办法(试行)》要求,对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形成现场监督检查记录表19份,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各行社纪委结合工作实际,督促和提醒行社党委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履行到位。截至5月,各行社纪委向行社党委出具“提示函”21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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