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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监督执纪 这次会议作部署

 

来源:新疆纪检监察 发布时间:2019-02-25 19:22:35 分享 阅读: 字号:

自治区纪委监委部署加强“大棚房”问题

专项清理整治监督执纪工作

以铁的纪律保障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落实到位

 

 2月22日,自治区纪委监委召开加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监督执纪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工作要求,落实自治区党委具体举措,安排部署监督执纪工作,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会议强调,抓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监督执纪,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契机。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监督执纪的政治责任感、紧迫感;要严格执纪执法,从严查处“大棚房”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要压实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反弹。

 

 据了解,下一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把“大棚房”建设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玩忽职守问题线索排查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逐一梳理,分类汇总,建立台账,销号处置。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典型问题线索,自治区纪委监委组织力量直查直办、挂牌督办,快速从严从重处置一批,发挥震慑作用。

 “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充分发挥监督职能,通过信访、电话、网络,广泛收集涉及‘大棚房’问题的相关线索,建立台账、全面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问责。同时,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分析研究工作,建立健全农业用地监管的长效机制。”乌鲁木齐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贠书霞表示。

自治区纪委监委将定期梳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大棚房’建设背后的腐败问题及‘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中的典型案例,进行党内通报和公开曝光,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自治区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主任吴勇表示

 
 
 
 
 
 

据介绍,自治区纪委监委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可通过拨打12388举报电话,或者通过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12388举报平台和“新疆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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