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定期组织包联的8个区(县)巡察办召开座谈会,根据不同的巡察对象,指导区(县)巡察办开展工作,做到有问题随时解答,有困难及时解决。”据乌鲁木齐市委巡察办副主任胡伟介绍。
该市委巡察办采取两级巡察混合编组“四个一”模式,即“一个总指挥、一同进驻、一套标准、一并整改”。市一级巡察片区管委会的同时,区(县)一级同步巡察社区。针对市委第六轮巡察发现的1657条基层突出问题,在向被巡察单位反馈的同时,一并向区(县)一级巡察办进行会议反馈,限期督办、成果共享,凸显了“1+1>2”的效果。
同时,乌鲁木齐市委巡察办建立多位一体协作机制。巡察前采取“611”模式组建市委巡察组,即每组配备6名左右干部、1名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干部、1个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积极加强与组织、宣传、审计、信访等多个部门配合协作。在巡察中充分运用审计、信访、个人事项报告查核等专项监督成果,锁定监督重点,形成信息共享、情况互通的良好工作局面。巡察结束后按照分工接力抓整改,召开问题线索移交会议,签订落实整改责任书,确保整改见真章、见实招、见真效。
据了解,乌鲁木齐市委巡察办采取“单独+集中”反馈方式,建立健全巡察成果运用新机制。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亲自约谈部分区委书记,就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纪委监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和区委书记分头参加片区管委会巡察反馈会议,不断提升巡察反馈的严肃性和震慑力,使每一次反馈会议都成为一堂“红脸出汗”的生动党课。
截至目前,乌鲁木齐市委第6轮巡察反馈问题1657个,已整改1575个,整改完成率超过95%。发现问题线索128条,立案13起。(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委 韩若冰 宋炜煊 | 责任编辑 王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