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措施。乌鲁木齐市监委高度重视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把报告专项工作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过程,研究制定《乌鲁木齐市监察委员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各区(县)监察委员会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通知》,周密安排、一体推进市、区县两级监委首次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今年4月以来,乌鲁木齐市监委认真制定任务清单和时间表,成立专项报告工作专班,建立工作会商协调机制,在确定选题、草拟提纲、撰写报告、办理审议意见等环节充分讨论研究,针对报告主题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班子成员带队深入粮食购销领域市级主管部门和涉粮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全面掌握情况,严格按照程序报告专项工作,积极办理审议意见,为各区县监委树立了样板和标杆。
12月5日,在乌鲁木齐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乌鲁木齐市监察委员会对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情况作专项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了报告。报告指出,自2021年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市监察委员会坚持胸怀粮食安全“国之大者”,常抓不懈、接续发力,认真履行政治监督职能,采取交叉办案、部门联办、提级办理、挂牌督办等多种方式,严查快处涉粮腐败问题,立案审查调查涉粮问题29件17人,采取留置措施3人,给予处分15人,移送检察机关2人,形成有力震慑,存量问题明显减少,增量问题有效遏制,群众满意度普遍提升。
乌鲁木齐市监委坚持带头落实和对下指导两手抓,按照一区县一选题、一选题一方案原则要求,具体化、精准化指导把关,严格审核各区县监委实施方案、报告选题、拟定提纲、撰写报告等,督促严格程序要求,稳步推进专项报告工作。12月13日以来,各区县监委积极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先后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了民生领域专项治理、推进监督向基层延伸、优化营商环境监督等专项工作。
市、区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后,对全市监察机关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专项整治,全方位落实责任、全链条查找问题、全过程拓展成果,给予了高度评价。下一步,全市各级监察机关将认真梳理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措施,推动专项报告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