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区县纪委监委 > 达坂城区 > 组织机构 > 正文

达坂城区纪委监委内设机构


内设职能部门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件、人事、编制、档案、保密、财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和本委机关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研究和政策法规、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本单位综合协调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督查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协调沟通、对外联系、服务保障等工作。
(二)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核实、检查,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有关案件查处的协调工作;负责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党员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及相关违纪违法案件的初核、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负责按照管理权限受理有关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问题线索初核及案件审查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指导全区案件检查工作。
(三)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由区纪委监委调查处理的案件;审理需呈报上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同级党委和政府审批的案件;审理区纪委监委备案的案件、征求意见的案件和请求复议(复查)的案件;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本级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指导全区纪检监察案件的审理、复查、备案、协审等工作。

事业单位
纪检监察业务保障中心

派驻机构
纪检监察组
负责监督:区委办公室(区委机要保密局、区档案局)、区政府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机关办公室、区信访局、团区委、区红十字会、区总工会、区妇联、区科学技术协会10家单位。
纪检监察组
负责监督: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区版权局>、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区委党校、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家单位。
纪检监察组
负责监督: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政法委员会、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区司法局(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服务管理局)、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水务局、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8家单位。
纪检监察组
负责监督:区建设局(交通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审计局、区残疾人联合会、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区科学技术局11家单位。
纪检监察组
负责监督:区农业农村局、区园林管理局、柴窝堡国有林场管理处、区医保局、区教育局、区供销社、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8家单位。
区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负责领导区委直属机关各部门机关纪委的工作,审理机关纪委(含设立纪检委员的党总支、党支部)查办的科级以下党员干部违纪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依照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审理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查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调查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完成区纪委监委、区委直属机关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中共乌鲁木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乌鲁木齐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127号市人大政协纪委联合办公楼

举报电话:12388  举报邮箱: https://xinjiang.12388.gov.cn/wlmq/

新ICP备12000763号-1      新公网安备65010502000587号      [ 网站总计访问 0 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