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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1)办公厅
      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对外联络、档案、信息、财务、综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汇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组织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督促检查领导批办事项、工作部署及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工作。
   (2)组织部
       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负责机关、派出派驻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会同组织部门,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的提名、考察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3)宣传部
       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以及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指导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工作。
   (4)研究室
       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组织协调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会同有关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民意调查;研究起草有关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办法;参与、协调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政策法规的咨询答复和解释工作。
   (5)党风政风监督室
       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维护首府稳定和长治久安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等制度规定的落实,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综合协调、指导督办重大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履行市人民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承担市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6)信访室
      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处置信访举报中的突发情况;指导、协调、监督纪检监察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
   (7)案件管理室
    负责对市委管理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归口管理查办案件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负责向自治区纪委报告问题线索及案件查办情况;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
    (8)第一执纪监督室、第二执纪监督室、第三执纪监督室、第四执纪监督室、第一审查调查室、第二审查调查室、第三审查调查室
       监督检查联系区(县)、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市委管理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维护首府稳定和长治久安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区(县)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承办联系区(县)、部门单位市委管理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综合协调、指导监督联系区(县)、部门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还相应增加“综合协调维护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相关办法措施的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做好政治纪律案件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政治纪律案件的查办工作;承办党员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需立案检查)及相关联违纪违法案件的初核、审查工作,并提出处理建议” 的职责。
    (10)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维护首府稳定和长治久安等方面的情况;按照管理权限受理有关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初核及案件审查工作,并提出处理建议;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11)案件审理室
       审理需呈报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市政府审批或备案的案件;审理直接检查处理和区(县)、部门单位报批或备案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党员、监察对象的申诉案件;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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