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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新疆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高新区(新市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0-13 21:44:00 分享 阅读: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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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实施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维护党章和党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监督检查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及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负责反腐败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区委抓党风廉政建设。
2、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及区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决定,监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颁布的决议、命令的情况。
3、负责检查处理区委、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各街道(片区管委会)及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党规的案件,决定给予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4、负责调查处理区委、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各街道(片区管委会)及其科级干部违反国家纪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批准权限和规定程序做出处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
5、负责制定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教育。
6、对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订全区党纪条规和实施方案。
7、调查了解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各街道(片区管委会)制定的有关政策、规章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
8、协同有关部门管理纪检监察干部;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9、承办区委、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高新区(新市区)纪委的部门决算包括:纪委监委本级决算及下属一家决算单位,在设机构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内的汇总决算。
高新区(新市区)纪委本级下设8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组宣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本部门中,行政单位 1 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1 家,,纳入高新区(新市区)纪委2019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中共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部门编制数33 ,实有人数32人,其中:在职32人,增加或减少0 人; 退休 0 人,增加或减少 0 人;离休 0 人,增加或减少 0 人。
中共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数14人,实有人数11人,其中:在职11人。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875.9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0.94万元,增长63.73%,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同时案件查办力度增大,案件量大幅增加随;支出831.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34.39万元,增长67.29%,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数量增加,人员工资、社保、福利及办公支出随之增加;结余101.2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52万元,增长69.57%,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虽然人员增多,案件量增大,但秉承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规划更合理。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875.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5.83万元,占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8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3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7.35万元,占87.49%;项目支出103.98万元,占12.5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75.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0.92万元,增长63.73%,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随之本年度其他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支出831.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36.87万元,增长68.13%,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1,148.98万元,决算数875.8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3.77%,差异主要原因是虽然人员增多,案件量增大,但秉承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规划更合理。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148.98万元,决算数831.3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7.65%,差异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调整,同时部分项目支出未完成支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1.33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11101行政运行支出607.71万元,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7.51万元,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5.47万元,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41万元,204990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76.28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36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272.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36.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3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727.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6.1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1.18万元,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没有发生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没有发生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没有发生经费;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没有发生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新疆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积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9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新疆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预算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新疆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18万元,比上年减少6.89万元,降低18.1%。主要原因是虽然人员增多,案件量增大,但秉承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规划更合理。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7辆,价值123.6万元,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100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加大对党的干部进行维护党章、遵守准则、条例以及警示教育的监督力度;二是深入改进作风,营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工资氛围。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自评价工作还存在自我审定的局限性,会影响评价质量,容易造成问题的疏漏,在客观性和公正性上说服力不强,二是在年中项目实施中对各项指标完成意识不强,计划性不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二是对各项指标和指标值要进一步优化、完善,主要在细化、量化上改进。自述有关预算绩效管理和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经费
主管部门 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实施单位 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0.00  20.00  20.00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50.00  50.00  50.00      
   上年结转资金      -         
其他资金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加大对党的干部进行维护党章、遵守准则、条例以及警示教育的监督力度,深入改进作风,营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工资氛围,推动反腐倡廉建设,让党纪条规深入党的干部心中,以达到干部清廉、政府清政。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有序开展。2、主题鲜明,形式多样,成效显著。 3、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4、开展明主生活会。 营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工资氛围,推动反腐倡廉建设,让党纪条规深入党的干部心中,以达到干部清廉、政府清政。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任前廉政谈话次数 ≥3次 5次 5 5  
培训次数 ≥12次 12次 5 5  
督查次数 ≥100次 689次 5 5  
全年印刷党风廉政学习资料 ≥500册 680册 5 5  
质量指标 问题线索处置率 100% 100% 5 5  
立案案件办结率 100% 100% 5 5  
信访举报办结率 100% 100% 5 5  
时效指标 两个月内案件办理 100% 100% 5 5  
两个月内案件上报 100% 100% 5 5  
成本指标 案件办理成本 ≤4000元/件 1904元/件 3 3  
开展培训成本 ≤10000元/次 6000元/次 2 2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有所提高 达成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有效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长效 长效 15 15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检查办案人员满意度 100% 100% 10 10  
总分 100分 100分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巡察工作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  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新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实施单位 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新市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0.00  16.80  16.80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0.00  16.80  16.80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充分彰显巡察利剑作用。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整治巡察,稳步推进巡察全覆盖,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提升巡察质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遵守党章党规、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及时反馈以及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2019年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全区拟巡察单位约120家,截止12月底已完成126家,我单位在巡察工作中充分彰显巡察利剑作用。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整治巡察,稳步推进巡察全覆盖,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提升巡察质量。并严格督促各单位及时反馈,对巡察出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相关会议次数  ≥12次 12次 3 3  
 调研次数  ≥120次 126次 5 5  
 宣讲、培训次数(对接)  ≥120次 126次 3 3  
 查阅资料数  ≥ 36000件 41971件 3 3  
 谈话人数  ≥3600人 4004人 3 3  
 走访户数  ≥1200户 2794户 3 3  
质量指标  问题线索移交率 ≥95% 100% 5 5  
 巡察任务办结率 ≥95% 100% 5 5  
 巡察信访转办率 ≥95% 100% 5 5  
时效指标  15天内巡查一个单位 100% 100% 3 3  
 10天内巡察反馈时限 100% 100% 4 4  
 两个月内巡察整改时限 100% 100% 4 4  
成本指标  办公用品、设备 16万 13.8万 2 1.75  
 后勤保障费 4万 3万 2 1.5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进一步提高 达成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有效实现对所有党组织巡察全覆盖 长期 长期 15 15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巡察人员满意度 ≥95% 100% 10 10  
总分 100 99.25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 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实施单位 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0.00  10.73  10.73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30.00  10.73  10.73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深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党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机构;做好纪委监委职能、人员、业务、思想深度融合,规范监察工作流程,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严格日常监督执纪,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全线打通执纪、执法衔接各环节。 1、完成派驻(派出)机构人员、编制改革。2、摸排具体情况:人员、案件查办、办案装备、人员思想 3、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4、加强学习培训,规范履行纪委监委职能职责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人员到位数量 64人 64人 5 5  
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数量 7个 7个 5 5  
核定派驻(派出)纪检家岔机构编制数量 64个 64个 5 5  
培训次数 ≥2次 3次 5 5  
质量指标 人员实际到位率 100% 100% 5 5  
开展业务培训覆盖率 100% 100% 5 5  
时效指标 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到位时限 ≤两个月 1个月 5 5  
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完成时限 ≤两个月 两个月 5 5  
成本指标 人均办公用品成本 600元/人 625元/人 5 5  
办公设备配置成本 6.7万元 6.73万元 5 5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15 15  
社会效益指标 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有效 达成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有效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长期 长期 15 15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检查办案人员满意度 100% 100% 10 10  
总分 100 100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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