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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29 15:29:00 分享 阅读: 字号:

日前,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这4起典型问题是:
       
       1.乌鲁木齐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党总支副书记、主任张明擅自改变公务行程前往景区游玩问题。2019年7月,张明组织服务中心10名干部前往外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活动结束后,张明未向局领导请示汇报,带领全体人员擅自改变返回路线,并带领个别职工自费到某景区进行游玩。2021年1月,张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钢城分局党委委员、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陈永彬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21年2月,陈永彬违规驾驶警务用车接送朋友至某美食城就餐。2021年6月,陈永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乌鲁木齐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王军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1年1月,王军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安排单位公务用车接送参加宴请人员。2021年6月,王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沙依巴克区红庙子片区管委会福地社区干部热米拉·艾肯木失职失责违规停发群众低保金问题。2018年11月,热米拉·艾肯木在低保人员资格审核工作中,停发39名符合政策群众的低保金,导致群众多次上访投诉,造成恶劣影响。2021年7月,热米拉·艾肯木受到政务降级处分,降低一级工资级别。
       
       
上述4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知敬畏,不守规矩,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全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自觉以案为鉴,主动对照检查,不断强化履责担当和为民服务意识,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国庆即将来临,节日期间是检验各级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重要关口。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斗争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新表现,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严防反弹回潮,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对标对表,发挥“头雁”作用,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管好抓好队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关键节点、关键少数,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形成不敢腐的高压态势,深挖细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为首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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