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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乌鲁木齐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来源: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0-15 07:49:29 分享 阅读: 字号:

聚焦总目标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首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乌鲁木齐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审议稿)
(2020年4月17日)
吴  坚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乌鲁木齐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部署要求,回顾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
上午,徐海荣书记围绕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陈全国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我市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部署、提出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紧围绕市委中心任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不断巩固发展维护反分裂斗争纪律重要阶段性成果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突出主题教育,学懂弄通做实
强化理论武装。市纪委常委会认真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坚持和完善集体学习制度,全年集中学习31次。以县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关于新疆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科学谋划、扎实推进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深入调查研究。聚焦主责主业,围绕主题教育23个调研课题,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基层了解实情,检视发现、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突出问题,推动成果转化。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研,完成课题研究和调研论文76篇。
检视整改问题。按照“四个对照”“四个找一找”要求,坚持“三个摆进去”,领导班子查找问题15条,班子成员检视问题149条。紧扣市委“8+2”专项整治任务,制定实施方案,组建工作专班,牵头开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6个专项整治,梳理问题清单50条,出台整治措施62项,督促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突出政治纪律,做到“两个维护”
加强政治监督。持续加强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新疆工作总目标,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75件。围绕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市委聚焦总目标、抓好“三件大事”、建设“六个首府”等部署要求开展专项督导,推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扛起政治责任。市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落实“四个亲自”,经常听取市纪委监委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任务、督办重要线索、协调解决问题,推动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市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牵头召开会议、制定方案、分解任务、严格考核,狠抓责任清单、述责述廉、定期报告等制度落实,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精准规范问责。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审慎、精准问责,给予追责问责250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开展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回访教育400余人次,核查失实问题49件,为18名错告诬告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对12名受到处分后积极悔过改过、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向组织部门提出重新使用的建议。
(三)突出改革创新,健全监督机制
坚持双重领导。落实“两为主一报告”要求,向自治区纪委监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90次,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议题29次。加强对区(县)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有关工作的意见》,明确向市纪委监委和同级党委报告事项,会同组织部门调整充实区(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19人。
深化派驻改革。完成市属派驻(派出)机构、编制、人员调整优化,加强工作指导,促进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立案213件。推进区(县)派驻(派出)机构改革,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落实“1+4+5+6”工作制度,提升管委会(乡镇)监察办公室规范化水平和履职能力,立案228件。
推动纪法贯通。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聚焦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精准发力,给予政务处分369人。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开展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加强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执法机关在线索移交、措施使用、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协调衔接,移送检察机关118人。
(四)突出挺纪在前,做实日常监督
加强日常监督。抓住权力运行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将监督全覆盖嵌入到事前酝酿、事中讨论和事后执行全过程,既紧盯“关键少数”,又管住“绝大多数”,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提醒、督促整改。强化信访监督,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制定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和信访处置实施意见,接受信访举报6148件次。
实施有效监督。发挥派驻机构监督“探头”和监察办公室监督“前哨”作用,着重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针对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把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重要抓手,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有效衔接、互为补充,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
用好“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对谈话函询如实说明情况的予以采信告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950人次。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帮助党员干部纠错改过,运用“第一种形态”456人次。
(五)突出政治巡察,持续形成震慑
深化政治巡察。聚焦总目标,坚持政治标准,制定出台深化政治巡察21条具体措施,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紧盯基层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着力发现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坚决纠正政治偏差,完成77家片区管委会的常规巡察,发现各类问题7353个、领导干部问题线索491条。
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并完善巡察专报、巡察报告“第一稿”、问题底稿、集中会审等制度,建立纪委监委机关牵头抓巡察整改、组织部门全程协助配合联动机制。落实巡察考核评价、责任追究机制,约谈滞后的区(县)纪委书记。加强对区(县)巡察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开展常规巡察,帮助梳理解决各类问题121个。
强化成果运用。规范问题线索移交审批流程,压实党委(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台账、跟踪问效。针对2018年专项巡察发现老城区改造提升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成立专班,集中力量开展案件办理,督促落实问题整改。
(六)突出作风建设,从严纠治“四风”
保持战略定力。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3条具体措施,盯重点、把节点,保持定力、持续发力,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0件83人。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协同烟草部门对“天价烟”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从严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推进专项整治。围绕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62件70人。开展人防、林草系统专项治理和违建别墅专项清理、“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查处涉及“大棚房”问题25件25人。严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立案审查调查58件58人。
加强作风督导。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35件275人,问责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9人。加强“基层减负年”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落实问题整改,全市监督检查考核事项精简92%。
(七)突出关键少数,坚决惩治腐败
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两个优先”原则,把“三类人”作为重中之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全市立案审查调查1003件,处分779人;市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117件,处分91人,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47人。查处了一批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严格程序规定。完善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工作机制,确保高效、规范开展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格审核把关,每季度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指导帮助基层提高案件质量,完成十八大以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
深化纪律教育。认真组织开展第21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常态化加强理想信念、道德修养、党纪法规教育。做实“后半篇文章”,用身边典型案例教育身边人,在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集中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完善制度、扎紧笼子。
(八)突出自身建设,锻造过硬队伍
加强政治建设。完善书记专题会、纪委常委会、监委会等议事规则,召开常委会议22次、监委会议16次。坚持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守住入口、严把关口、畅通出口。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规范“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不断增强。
加强能力建设。落实全员培训要求,举办纪法知识、办案技能、审理业务、办案安全等专题培训23场次,以干代训256人次。系统学习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宪法、监察法、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举办知识竞赛16场次,326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集中业务测试。
加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正人先正己”理念,组织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百日整治”活动。做深做实“访惠聚”驻社区和“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让党员干部在实践中接受锻炼。健全内控机制,从严监督管理,坚持“刀刃向内”强化自我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零容忍”。
成绩来之不易。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离不开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各级党组织对主体责任的坚强担当,离不开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的参与支持,离不开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不懈奋斗。在此,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各族干部群众,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一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聚焦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强化监督、主动监督、创新监督,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有效促进和保障了自治区党委、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但对标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对表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对照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部署要求,落实“两为主一报告”制度不够规范,审查调查工作整体发展不够平衡,把握高质量发展内涵不够精准,干部队伍建设与高质量发展不相适应。对以上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坚持一手抓反分裂斗争、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高标准要求、建设高素质队伍、推进高质量发展,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标本兼治不松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进一步巩固发展维护反分裂斗争纪律重要阶段性成果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政治引领,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
强化理论学习,坚定信仰信念。完善市纪委常委会集体学习制度,落实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制度,采取领导带学、参观见学、专题研学、个人自学、支部督学等方式,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滋养初心、引领使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
转化成果运用,推动提质增效。坚持边学习、边工作、边调研、边总结,在实践中深化规律性认识,注重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决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紧扣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围绕主责主业,抓住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纪检监察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力争在重点问题和关键领域的研究探索上取得新的成效。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要带头调研、带队调研,每年拿出不少于45天的时间下基层,主持1—2个重点调研课题,通过深入思考和系统研究,围绕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探索行之有效的具体办法,寻求解决问题、破解难题的有力举措。
深化廉洁教育,涵养清风正气。坚持正面先进引领、反面典型警示、廉政文化浸润,常态化开展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内外网、全媒体等平台作用,持续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经验做法,讲好首府全面从严治党故事。加快推进廉政文化基地建设,加大廉政文化产品供给,打造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强、群众喜闻乐见、富有特色的优秀廉洁文化作品。组织拍摄警示教育片,适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常态化通报典型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握规律性、突出针对性、增强实效性,扎实开展第22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做到以月促年、以教促廉。
(二)坚持监督专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聚焦职责使命,突出政治监督。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责任,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加强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把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深挖严查“两面人”作为监督执纪、审查调查第一位的任务,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规定》,精准识别查处“两面人”,重拳出击、拔蔓除根,坚决清除政治隐患,进一步巩固发展维护反分裂斗争纪律重要阶段性成果。
坚守主责主业,实施精准监督。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围绕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决策部署,市委聚焦总目标、抓好“三件大事”、建设“六个首府”、落实“八个坚持、八个新局面”等重大部署,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等重要举措,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紧盯为企业服务的窗口单位、监管部门、主管行业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不断优化政务环境、市场环境、营商环境,保障经济平稳运行。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堵塞漏洞,进一步压缩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把准职责边界,推动党内监督。准确把握职责定位,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推进“三转”,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促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用好用足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又精准规范、慎重问责,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完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内部监督制度规定,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
保持慎终如,抓实防控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工作要求,准确把握形势任务,因时因势调整重点,以科学稳慎、精准有效监督保障防控措施落实。紧盯“外防输入”目标任务,扎牢进乌“护城河堤坝”,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铁公机”入乌关口、集中医学观察点等关键环节、重点场所的防控措施,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控责任。紧盯市委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加强自治区党委、市委对冲疫情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举措,包括复工复产、农业生产、开学复课、重大建设项目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更严作风、更实举措保障生产生活迅速恢复、全面恢复,确保实现首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三)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围绕民生实事,深化专项整治。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制定巩固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行动方案,建立帮扶联系指导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推动“四不摘”、返贫监测、对口援助、动态帮扶等工作落到实处。紧盯市委民生建设十件实事,持续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纠治民生领域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以及民生工作中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权力寻租等问题。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推动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切实解决好各族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突出关键领域,推动集中整治。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深挖严查涉黑涉恶腐败、党员干部失职渎职,甚至干预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坚决破除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保障和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把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作为整治重点,深入开展老城区专项巡察发现问题集中整治,查处一批失职渎职、贪污侵占、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问题,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征收拆迁政策规定。持续推动领导干部利用和田玉等名贵特产以及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违建别墅问题集中整治,扎实开展人防系统、林草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切实解决一批突出问题。
紧盯基层腐败,开展重点整治。加大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力度,对问题突出、案件多发、反映强烈的社区(村)开展重点整治。各管委会(乡镇)监察办公室要紧盯“小微权力”,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贪污挪用集体资金、违规处置使用集体资产资源和征收拆迁领域强征强拆、暗箱操作、克扣补偿资金等问题。要积极探索监察职能向基层社区(村)延伸的有效途径,健全完善监督机制,用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社区)监察信息员等力量,把监察监督覆盖到“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在身边,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舒适感、开心感。
(四)坚持稳中求进,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完善体制机制增强治理效能认真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各项改革任务,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三项改革”,健全完善监督体系,促进改革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完善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体制机制,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制度,及时主动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报告工作。市纪委监委要加强与自治区纪委监委的沟通联系,及时请示报告有关事项;强化对区(县)纪委监委工作的统筹和领导,解决突出问题,督促落实责任,真正把“两为主一报告”制度落细落实。区(县)纪委监委要主动及时向市纪委监委报告工作,加强对所属派驻(派出)机构和监察办公室的领导和指导。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部署,依法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深化派驻改革,提升监督实效。完善派驻(派出)机构日常考核、情况报告、沟通协调、服务保障工作机制,规范和指导派驻(派出)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推动派驻监督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提升。加强对派驻机构改革工作的领导指导督导,落实“三为主一报告”制度,积极探索推进向市管高校和市属国有企业派驻改革工作。各派驻机构要加强对驻在部门机关纪委的业务指导,围绕驻在部门党组织和被监督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作为日常监督着力点,通过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靠前监督、主动监督,扭转过度依赖问题线索、谈话函询等开展监督的被动局面,解决“立案难”问题。
推动纪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强化党章党规与宪法监察法协同衔接,细化监督执纪问责与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运行规范及操作流程,健全完善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修订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办法,加强与执法司法机关在线索移送、案件查办等方面的相互协调,强化查处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以及防逃追逃追赃工作的沟通配合,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落实案件分级审理制度,推动相关派驻(派出)机构单独设置案件审理部门,履行审核把关职能,确保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要准确把握处理违纪、违法、犯罪三者之间的关系,履行好执纪执法双重职责,既防止对所有问题都按刑法刑诉法的标准办理、又防止对所有问题都按纪的标准处置,做到纪法双施双守。
(五)坚持巩固拓展,一以贯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紧盯重要节点,从严纠治“四风”。把严的思想、严的标准贯穿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全过程,坚守重要节点,严查违规公款吃喝、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配备使用公车、公款旅游、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等享乐、奢靡问题。坚决防范和查处隐形变异“四风”,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用好“四风”监督举报平台,更好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认真检视制度建设中存在的模糊地带、监管盲区、执行漏洞,围绕反复出现的共性和突出问题,列出正面、负面清单,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做到公私分明、亲清分开、为民务实、尚俭戒奢,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抓住突出问题,加强作风督导。深入开展干部作风督导,从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调门高、行动少,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新疆工作总目标作风漂浮、政策棚架,执行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部署要求打折扣、搞变通,维护群众利益和解决群众诉求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要求,深入抓好基层减负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清理规范会议、发文、检查考核等事项,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稳定发展各项工作中。继续整治违规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公务活动饮酒等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报备制度。完善“1+4+14+N”作风督导工作机制,试点建立社区(村)作风建设联系点制度,优化整合监督力量,着力发现解决作风方面突出问题。
拓宽监督渠道,形成整体合力。加快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建设,用好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等手段,综合运用媒体、群众和社会等监督力量,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延伸监督触角。加强媒体协作,搭建舆论监督平台,升级改版《首府行风热线》节目,组织“一把手”走进直播间,围绕作风问题谈认识、谈整改,通过线上解疑释惑、线下办理问题,倒逼责任落实。加强群众联动,搭建社会监督平台,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组织开展窗口单位、服务部门明察暗访,着力发现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突出问题。加强部门沟通,搭建协作监督平台,整合信息资源,用好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等单位公务用车信息、税务发票管理等数据分析,真正让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坚持政治定位,高质量推进巡察监督全覆盖
聚焦根本任务,深化政治巡察。紧扣“两个维护”,重点检查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新疆工作总目标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紧盯“关键少数”,盯住重点人、重点事,精准发现违反党的“六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坚决纠正政治偏差。紧贴基层实际,聚焦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高度关注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事,发现并推动解决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加强机制建设,创新方式方法。健全完善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信访、审计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综合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交叉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等方式,加快启动下一轮巡察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届内巡察全覆盖目标任务。加强巡察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强化对区(县)巡察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督导,建立下级巡察机构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报备和定期报告工作制度,构建横向覆盖、左右贯通、上下联动的巡察监督格局。
抓好成果运用,推动问题整改。把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持续跟踪推动整改,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完善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和巡察成果运用机制,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落实整改监督责任。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分析研判,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发挥巡察监督的治本功能。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七)坚持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突出关键少数,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受贿行贿一起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突出惩治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新疆工作总目标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严肃查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严肃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
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规范程序。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完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相关制度。建立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分工配合机制、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强化线索处置、措施使用、证据标准、审查起诉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发挥案件审理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作用,准确把握运用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两把尺子”,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推动案件高质量发展。严格规范案件报批程序,严格案件流程管控,严格措施使用监管,突出抓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
深化以案促改,提升综合效果。坚持一案一警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实警示教育大会、典型案件通报、忏悔录教育、处分决定宣布和受处分人员回访等工作。坚持一案一剖析,按照“一案五查”要求,检视问题、剖析原因,开列问题清单,形成案件剖析报告。坚持一案一整改,建立对口联系监督检查部门牵头处分宣布落实、处分执行、处分整改工作机制,督促案发单位抓好整改。坚持一案一建制,针对案件反映出的制度漏洞,及时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建章立制。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严肃查处诬告陷害等行为,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
(八)坚持政治标准,建设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突出政治要求,提高政治觉悟。紧紧围绕政治机关定位,一体推进思想建设、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加强市纪委常委会领导班子建设,完善议事规则、规范议事程序,带头落实双重领导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做尊崇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的表率。强化机关党的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把管党治党制度落实到支部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各方面,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严把入口选调,严把关口提拔,加大系统内外干部交流力度,选优配强区(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注重培养使用优秀年轻干部,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落实全员培训,提升政治能力。深化拓展干部全员培训和岗位练兵,坚持一周两考、一月一练、一季一讲、一年两赛,领导带头、全员参与,抓实业务学习、提升能力素质,培养“岗位能手”。采取送出去与请进来、派下去与选上来、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等方式,跟班调训、跟组轮训、跟案实训,开展文稿练兵、业务练兵、案例练兵,培养“办案高手”。把日常监督、来信接访、专项督导、“访惠聚”驻社区等作为平台,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和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培养“业务强手”。探索建立机关干部内部交流学习制度,围绕破解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难题和突出矛盾开展学习交流,促进业务融合,鼓励积极建言献策,多提实招建议,培养“参谋助手”。
严格纪律要求,锤炼政治品格。把准“纪律部队”定位,把“严”字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全过程,坚决防范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建立内部督查机制,坚持专人专责、集中管理、跟踪督办,加大对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重要决定等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效果。完善内控机制,坚持刀刃向内,对能力不适应、工作不在状态、纪律意识淡薄、群众反映较大的干部及时调整岗位,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严肃查处,坚决防治“灯下黑”。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积极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决同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问题作斗争,在最吃劲的地方和岗位冲锋陷阵、顽强拼搏,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战士。
同志们,新的时代催人奋进,新的形势刻不容缓,新的任务不容懈怠,新的成绩有待创造,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砥砺初心、勇担使命,只争朝夕、苦干实干,披荆斩棘、善作善成,争当先进、争创佳绩,奋力开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实现首府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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