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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开曝光7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来源:“新疆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19-03-29 15:51:00 分享 阅读: 字号: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公开曝光7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这7起典型案例是:

 

1. 吐鲁番市高昌区二堡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吾买尔·吐尔逊“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吾买尔·吐尔逊自2018年3月担任二堡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以来,宗旨意识淡薄、担当精神缺失,多次以资金未到位为由,将前任乡党委班子2016年实施的乡村道路改扩建项目长期搁置,主动推进不力,至今未解决道路修建过程中征迁遗留问题,致使道路成为“烂尾路”,严重影响群众出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2月,吾买尔·吐尔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裕民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刘慧违反规定程序乱决策、乱拍板,造成集体“三资”严重损失问题。2014年3月至2018年2月,刘慧担任裕民县阿勒腾也木勒乡党委书记期间,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未召开相关会议,未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将该乡5个村4989亩集体土地长期违规对外承包,由于后续监督管理不到位,采取措施不及时,导致150余万元土地承包费无法追回,造成集体“三资”严重损失。对上述问题,作为时任乡党委书记,刘慧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此外,刘慧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月,刘慧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惠荣在审核环保项目中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7月,张惠荣在审核辖区某食品公司食品加工项目环境评估验收报告时,作风漂浮,不正确履行职责,未到现场实地查看,在建设项目生化池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情况下,仍审核通过了项目竣工验收,导致该食品加工企业生产的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经有效处理超标排放,污染水质。2018年6月,张惠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奇台县乔仁乡党委书记黄超,党委副书记、乡长胡斯曼,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别肯·萨布尔拜弄虚作假、应付检查问题。2018年10月,上级有关部门在对督导检查反馈问题“回头看”时发现,该乡在未将3.1万元扶贫项目分红资金发放给46户村民的情况下,通过编造虚假发放名册、代替村民签字的方式应付检查、虚假整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对于上述问题,乡党委书记黄超,党委副书记、乡长胡斯曼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别肯·萨布尔拜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8年12月,黄超、胡斯曼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别肯·萨布尔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1万元扶贫项目分红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5. 疏勒县巴合齐乡党委委员、宣传干事阿卜杜赛麦提·艾海提作风漂浮、失职失责问题。2015年以来,阿卜杜赛麦提·艾海提在负责该乡安居富民房工作期间,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对享受安居富民房人员资格审核把关不严,工作严重失职失责,导致24户贫困户违规重复领取26套安居富民房建设物资,3名国家公职人员违规享受3套安居富民房补助资金,合计82.65万元。2018年12月,阿卜杜赛麦提·艾海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安居富民房建设物资和补助资金已全部退回。

 

6. 阿克陶县水利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薛建春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打折扣、弄棚架问题。2018年以来,薛建春作为该县水利部门的主要领导,在推进落实全县水利扶贫项目建设过程中,当面承诺,表态积极、空喊口号,背后却对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不敬畏、不在乎、装样子,出工不出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部分水利工程因协调施工过程中的树木砍伐事宜,停工达2月之久,严重影响全县脱贫攻坚进度和效果。此外,薛建春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1月,薛建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 于田县阿羌乡原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奥布力·阿卜力孜慵懒怠政、弄虚作假问题。奥布力·阿卜力孜作为该乡吐格曼巴什村联系领导,思想懈怠、工作消极,包村不履职、联户不尽责。2018年1月至10月,连续10个月不参加该村相关工作;对自己包联的5户贫困户疏于联系帮扶,未帮助制定精准脱贫措施;为应付上级检查,开展包户住户工作弄虚作假,虚报住户天数等。2018年11月,奥布力·阿卜力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以上7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中,既有履职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的,也有弄虚作假、应付检查的,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损害群众利益,必须严肃查处,形成强大震慑。

 

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一项严肃而重大的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来审视,从思想和利益根源上来破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中肩负的政治使命与历史担当,带头查摆和整改自身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见行动、作表率,用好作风保障、推动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要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好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其主体作用,认真部署、狠抓落实,带头查摆突出问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关键少数”的自我革命带动“大多数”党员干部的作风转变。要做实做细监督职责,把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重点紧盯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拍脑袋乱决策等突出问题;“文山会海”、材料多、检查考核多滥等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扫黑除恶等重点领域发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处置,防止和纠正责任下推倾向。加大对反面典型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精准选择案例,完善和创新通报曝光方式,把握通报曝光频次,强化警示震慑。注重总结提炼各地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用成功经验指导推动新实践,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相关制度规定,从制度上防范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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