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十一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关于市区两级联动的有关要求和沙依巴克区委统一部署,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于10月23日召开会议,授权决定区委巡察组将对平顶山、红庙子、西山、环卫路、友好南路、友好北路、八一片区管委会所辖社区及市第47小学、市第68小学、市第70小学、市第120小学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安排
2019年10月25日至2020年2月底
二、巡察对象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
三、巡察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紧扣”“五个持续”具体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两个维护”情况;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围绕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和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情况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政治监督、政治导向作用,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四、反映情况受理电话
巡察期间,区委各巡察组均开通专门联系电话,并在被巡察单位设置联系群众信箱。
区委第一巡察组联系电话:18099116628;电子邮箱:2542173398@qq.com。
区委第二巡察组联系电话:18099195005;电子邮箱:31770425@qq.com。
区委第四巡察组联系电话:17797829685;电子邮箱:xc17797829685@Sohu.com。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按照区委巡察受理范围,实事求是向各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单位办理。
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中共沙依巴克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