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二巡察组向二届区委第十轮9家单位党组织巡察反馈
根据区委统一安排,5月21日至27日高新区(新市区)委第二巡察组向二届区委第十轮9家单位党组织(区统计局、应急管理局、司法局、长春中路片区锦程社区、北京路片区中营工社区、区委宣传部、六十户乡星火村、安宁渠镇河西村、地窝堡乡小地窝堡村)分别反馈了巡察情况。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崔茹同志出席反馈会议,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会前,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许春燕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书面反馈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会上向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9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主持反馈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月18日至4月20日,高新区(新市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统计局、应急管理局、司法局3家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对长春中路片区锦程社区、北京路片区中营工社区、区委宣传部、六十户乡星火村、安宁渠镇河西村开展了巡察“回头看”,米东区第三巡察组交叉巡察地窝堡乡小地窝堡村。巡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被巡察的9家单位党组织不同程度存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干部作风顽疾依然突出;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明显,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基层党建工作薄弱。地窝堡乡小地窝堡村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得不实,漠视群众利益。其中宣传部、锦程社区、中营工社区、星火村、河西村5个单位党组织对上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重视不够,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巡察整改不够到位。
崔茹同志强调,巡察整改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领导班子要深刻剖析原因,带头整改,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要注重整改实效,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整改一个,触及一类,消除一片”,推动同类问题全面整改;要把整改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坚决杜绝敷衍应付和“过关”思想,甚至是搞纸面整改、数字整改、虚假整改。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反馈后,要立即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高标准、高效能完成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
9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做了表态发言。均表示,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切中要害,对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