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区县纪委监委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 > 巡视巡察 > 上级巡视巡察 > 正文

中共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9-07 19:16:00 分享 阅读: 字号:

中共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7年12月4日至2018年1月4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对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委进行了常规巡视。4月12日,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高新区(新市区)委高度重视,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梳理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3个方面21个具体问题的59项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抓好整改落实。截至目前,21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针对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印发《2018年高新区(新市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要点》,64个党委(党组)均按要求开展了理论学习。举办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10期,累计轮训科级干部2500人次。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万家”活动,累计开展活动1068场次。在22个片区管委会(街道、乡镇)、172个社区(村)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关知识测试,参与人数2000余人。在区属门户网站、“零距离”微信公众平台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万家”等专栏,推出“当好新时代的答卷人”系列报道。

2.针对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有差距的问题

制定《高新区(新市区)信访工作考核细则》《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的意见》等制度,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强化征收拆迁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确保征收拆迁工作健康有序推进。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给予3名落实中央环保督查组反馈意见不力的干部党纪政务处分。坚决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中央环保督查整改任务,常态化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

3. 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的问题

严格执行《高新区(新市区)委员会工作规则》,规范常委会议题提报程序。认真落实《高新区(新市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工)委、党组工作意见》,开展专项督查,对区检察院等5个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4.针对抓党建工作不牢不实的问题

印发《高新区(新市区)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今年区委常委会研究党建工作1次,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党建工作2次。制定《区直机关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操作指南》等制度,推动党建工作整体上水平。

5.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的问题

区委班子成员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并讲党课。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织生活“5+X”活动的通知》,着力规范组织生活。制定《高新区(新市区)党总支“三会一课”调阅审查制度》,开展2轮督查,对42个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及时督促整改。

6.针对基层党组织和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

印发《高新区(新市区)持续加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各片区管委会(街道、乡镇)党(工)委按照“一社区(村)一策”的要求制定整顿方案,对5名软弱涣散党组织书记予以调整。按照社区正职1:3的比例培养后备干部,建立社区班子后备库,今年提任交流社区书记、主任47人。设立国资党委,配齐党委书记、副书记,在高新投资集团、高新建设集团、高新金控公司组建党支部7个。健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企业党支部工作细则,将党建考核同企业领导班子综合考评、经营业绩考核相挂钩。

7.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严格、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全面落实发展党员公推制、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坚持发展党员“六不批”原则,严把党员发展前端关口。今年以来,已有59人申请入党,拟确定重点发展对象9人。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不断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8.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对区委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召开9次常委会研究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议题18次,制定《关于进一步发挥纪委委员职能作用的意见》,对22个片区管委会(街道、乡镇)纪(工)委书记分工进行调整,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建立区四套班子分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通报机制,督促履行“一岗双责”。印发《关于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报告制度相关要求的通知》,对述职述责报告文风不实、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

9.针对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建立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会议制度,及时对线索处置、案件调查、党纪政务处分等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发挥纪委委员职能作用的意见》,对22个片区管委会(街道、乡镇)纪(工)委书记分工进行调整,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健全区纪委监委与审计、财政、组织、人事、公安等部门的工作协作机制,明确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督办责任。制定《老城区改造提升工程廉政风险防控方案》,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二、执行六项纪律方面

1.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加大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力度,召开2次常委会议研究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相关议题3次。印发《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意见》,加大对新闻媒体、学校、文化市场、网络空间等阵地的管理力度,不定期检查并听取工作汇报。

2.针对部分干部选拔任用把关不严的问题

重新制作全区科级干部花名册,增加干部简历、全日制学历信息及照片。再次对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审核认定,及时完成更改。建立区管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办法,实行考察组初审、组织人事部门复审制度。严格实行对考察对象人选两轮联审制度,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完善廉政复函审核程序,设置书面《征求意见表》,强化各审核环节责任落实,确保不漏查。

3.针对干部轮岗交流不够的问题

区委组织部对各级班子及干部进行梳理和综合分析,计划2019年完成在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的干部交流任职。空缺科级岗位目前已研究补充一部分,剩余岗位结合机构改革进行调整。

4.针对征地拆迁领域腐败严重的问题

在涉及征地拆迁的片区管委会(街道、乡镇)成立专门监督组,为有征迁任务的社区(村)配备1名监督员,设立了廉政举报箱。对评估、测绘、拆迁企业进行廉政约谈,强调工作纪律和工作要求。成立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提升工程审计监督执纪组,加大测绘评估、安置补偿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实行资金会签制度,所有征收补偿资金必须经审计无误后再行拨付。

5.针对部分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由区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加大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抽查力度,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印发《关于缴回高新区(新市区)各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结余资金的通知》,共收回结余资金2336.89万元。加强对部门单位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举办单位财务人员财政直接支付业务、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软件等培训4次410人。

6.针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印发《关于加强扶贫解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督促各片区管委会(街道、乡镇)加大扶贫解困领域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印发《高新区(新市区)社区楼栋长(单元长)、农村十户长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对楼栋长津贴发放的管理监督。印发《关于开展在征收过程中做好被征收人身份认定工作的通知》,对被征收人身份认定情况进行公示。

7.针对部分工程项目和采购项目执行程序不严的问题

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招投标工作均进入乌鲁木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平台统一备案、统一管理,对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法,进一步加强采购审批管理、采购预算审核工作,对没有预算安排的项目,一律不予采购;严格按照资产配置标准审核采购计划,杜绝超标采购。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全面清查各部门各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对16个单位进行清退收缴。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对公务接待程序、报批程序以及住宿、餐饮、车辆等接待保障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严格落实公车管理规定,清理“公车私挂”55辆。在22个片区管委会(街道、乡镇)和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投诉箱,广泛收集群众投诉和意见建议。今年已受理并办结作风方面投诉23件;查处“四风”“四气”问题381件,处理709人次,分196批次对366个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91—3816864。通信地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A座1517室。邮政编码:830011。

中共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委员会

2018年9月5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 “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中共乌鲁木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乌鲁木齐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127号市人大政协纪委联合办公楼

举报电话:12388  举报邮箱: https://xinjiang.12388.gov.cn/wlmq/

新ICP备12000763号-1      新公网安备65010502000587号      [ 网站总计访问 0 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