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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巡视乌鲁木齐市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4-13 12:06:00 分享 阅读: 字号: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4月8日,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巡视乌鲁木齐市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组长王志华主持召开与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徐海荣和市委副书记、市长牙生·司地克见面沟通会,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姜新军传达了自治区党委“七人小组”会议精神,巡视组组长王志华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动员会上,徐海荣出席会议并讲话,姜新军就配合做好巡视工作提出要求,王志华作巡视动员。牙生·司地克主持会议。
    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市四套班子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其他在职副厅级领导;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及分管干部监督工作的副部长;市委巡察办主任、副主任,各巡察组组长;市属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市直属事业单位、协管单位,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各区(县)四套班子成员等出席会议。
    徐海荣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巡视的重大意义。自治区党委把乌鲁木齐市及各区(县)列为本轮巡视对象,是对全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一次党内“政治体检”、作风“综合会诊”、精神“集中补钙”和思想“深刻警示”,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对乌鲁木齐市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对于我们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在首府落地落实,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二要增强政治自觉,主动配合好巡视工作。积极做好协调工作,积极主动、严谨细致地做好对接协调、沟通联络和服务保障,为巡视组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实事求是反映情况,本着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地接受巡视,客观公正地汇报工作、反映情况、表达意见;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对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发现的问题要虚心接受、照单全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三要提升政治能力,以巡视为契机推动全市工作。把配合巡视工作与做好当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巡视为契机、为动力,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政治能力,增强工作本领,坚定不移聚焦总目标、抓好“三件大事”、建设“六个首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稳定发展各项工作,坚决实现疫情防控“不冒泡”、经济社会发展不降标、脱贫攻坚不少一人、社会稳定不出事的目标。
    姜新军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本次巡视的目的意义。要通过全面“政治体检”,帮助全市各级党组织深入查找政治偏差、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巡视监督,主动配合巡视工作,为巡视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创造良好条件。二要突出监督重点,聚焦“两个维护”深化政治巡视。巡视是党的巡视、政治巡视,肩负着“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要准确把握政治巡视的内涵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政治责任、政治立场、政治纪律开展监督。三要凝聚工作合力,共同完成好本次巡视任务。开展巡视是巡视组和被巡视党组织共同的政治责任,双方要齐心协力、同题共答。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接受巡视监督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积极主动、实事求是地向巡视组反映情况,确保巡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王志华指出,巡视地方党组织是对地方党组织履行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情况的全面政治体检。一要认真学习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工作的新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政治巡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坚决扛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高质量、有节奏推进巡视全覆盖,积极构建“一体两翼”监督格局,推进巡视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强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加强规范化建设。二要紧盯政治责任,强化政治监督,围绕“四个落实”全面开展政治体检。要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看站位,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看担当,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看作为,从贯彻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看忠诚。三要强化政治担当,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巡视工作任务。
    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将在乌鲁木齐市工作2个月。巡视期间设置专门值班电话:0991-4166341,专门邮政信箱:乌鲁木齐市A085号邮政信箱。巡视组每天受理时间为:10:00-20:00。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乌鲁木齐市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乌鲁木齐市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负责人,所辖区(县)和企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问题线索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反分裂斗争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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